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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垃圾大王】(1 / 2)


1991年9月15日。

在林嘉豪的幫助下,辦理完各種手續,宋志超非常低調地在香港彌敦道租用了一間門面,成立了“萬達進出口貿易公司”,開始正式採購林家的“垃圾”。

對於林嘉琪來說,這位野心勃勃的林家大小姐絲毫不知道宋志超背後還有她大哥林嘉豪在後面撐腰,還以爲自己多有能力,很輕松就把林家各大倉庫積壓多年的服裝,鞋子,以及還沒過期的罐頭,洋酒等,作價500萬賣給了宋志超。

爲此,林嘉琪甚至還得意洋洋地在林嘉豪面前炫耀,炫耀自己多麽有能力,能把這麽多“樂色”賣出去。

林嘉豪沒有拆穿林嘉琪,對於他來說,目前最好的情勢就是這個妹妹安全成爲“垃圾婆”,繼續給宋志超提供垃圾,自己呢,則全力打理林家的生意,繼續鞏固自己在林家的地位。

按照林嘉豪的推算,果然不出所料,林嘉琪表現欲極強,此時賣垃圾,賣出了甜頭,尤其在賣垃圾方面展現出了自己的能力之後,她就更加上心地開始幫助宋志超廻收香港各大公司的那些“垃圾”。

林嘉琪的廻收垃圾計劃進行的很順利,短短三天時間就把香港元朗,油麻地,深水埗等地舊工廠儲藏的舊物聯系好,一股腦賣給了宋志超,這次轉手,她再賺300萬。

林嘉琪心中高興,卻不知在背後林嘉豪早給各大公司的老板打過招呼,讓他們暗中幫忙照顧這個妹妹,也正因爲如此,林嘉琪的收垃圾生意才會做的這麽順暢。

香港地方很小,像林家大小姐這樣收垃圾,再賣垃圾的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整個香江。

一開始,大家衹覺得好玩,然後大家就覺得好笑。一個千金大小姐什麽不好做,竟然幫人廻收垃圾。

可是很快,人們就發現,這位大小姐賣垃圾竟然一口氣賣了八百萬,然後他們的好笑就凝結了。

這不是好不好玩的事情了,而是一門生意。

於是,有心人就開始私下打聽,那位林大小姐把垃圾賣給了誰。

這一打聽,大家才知道,原來有個叫宋志超的大傻瓜,在不斷地吞食這些垃圾。也就是說,林大小姐把他們自家的垃圾賣了以後,又廻收其它公司的垃圾,然後再把這些垃圾賣給宋志超這個大傻瓜賺錢。

咦,不對呀,這些垃圾都是一些舊衣服,舊帽子,舊鞋子,還有就是一些快要過期了的罐頭,酒水等等,那個宋志超要這些東西做什麽?

很快,香港那些聰明人就把宋志超的底細扒了出來。

原來宋志超是大陸人。

這樣就可以解釋了。

大陸人都是癡的嘛,都以爲香港的東西是香的,這些過了時的衣服,帽子,還有快要過了期的酒水,罐頭,運去大陸也是可以賣錢的啦。

再說了,以前就有香港人在大陸做過賣二手衣服的生意,從香港和日本搞一批人們穿過的舊衣服,什麽牛仔褲,蝙蝠衫,運動鞋,拉去大陸去賣,還賣得很紅火。大陸那邊的人都很窮,沒錢的,舊衣服衹要穿上好看就OK。

這些香港聰明人就這樣認爲了,認爲宋志超也是在捯飭舊貨,準備拉去大陸銷售。

既然有這樣的傻子在收垃圾,有錢乾嘛不賺?

於是乎,很多香港加工廠的大小老板,就開始繞過坑爹的林家大小姐,主動找到宋志超聯系,努力向宋志超推薦自家倉庫中的存貨。

一波又一波。

一批又一批。

對此,宋志超顯得很熱情,幾乎是來者不拒。

“王老板,你這批貨我喫下了,三十萬!”

“張先生,你這批罐頭保質期還有三個月,我頂多給你十萬---如果你願意,就畱下;不願意,就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