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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回 和好(2 / 2)

他便垂下眼眸,语调中也带了几分冷清:“还不是担心你。”

我恍然:敢情儿某人是一路跟了我去的。想至此又有些担心:我方才主动抓了李雷的胳膊,惊恐时又吸盘鱼似的贴在人家背后……岂不都被他看在眼里?

担心之余才想起,我跟这个人,不是正吵架置气呢么?

想至此,我索性先发制人,嘟了嘴道:“既然一路跟了我去,眼睁睁看着我被鬼吓得形象全无还不现身,看我出洋相很有意思是不是?”

看我一张写满了哀怨的脸,他反倒勾唇一笑:“我是觉得,你素来是不吃点苦头便不长记性的。”

这算什么歪理?我有些气恼地一把推开了他的胳膊:“几日不见,你倒学会自以为是了!那天把我气得都快落了泪,大人你倒是抬脚走得干脆!”

他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那晚我看你情绪不佳,只怕越说多你越生气,越看我不顺眼,就主动消失让你冷静冷静……不对么?”

嘿……我索性坐了起来,“当然不对了!姑娘生气了是需要哄的,你倒好,二话不说就走了,还等姑娘去追着哄你不成?”

“这个……”他若有所思道,“我从小到大,就没怎么跟姑娘接触过,还真不知道姑娘是怎么想的。”一双如墨的凤眸清亮望着我,“毕竟,我还是第一次喜欢上个姑娘,没什么经验,请姑娘见谅。”

他这一句不似表白的表白,却堪堪地击中了我心底最柔软地方,原本酸涩的怨气也瞬间化去了大半,嘴上却不肯吃亏,故意鼓了腮帮子问:“什么叫第一次,你还打算有第二次?”

他一脸宠溺笑道:“第一次已觉十分麻烦,真不敢想有第二次。”

这人何时学得这样贫了?我红了脸一掌向他胸口拍去,却被他轻易地抓住了手腕,顺势一带。

下一秒,我整个人被淹没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我便如同一只温顺的猫儿,卸下了满身的防御铠甲,心满意足地偎依在这片属于我的地方。

这才是恋爱,应有的样子。

他俊秀的鼻梁蹭着我耳畔的青丝,声音软糯中透着一丝无奈:“早提醒过你,不要介入女鬼的案子,你就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如今吃到苦头了?”

我颓然地张了张口,却无力反驳,踌躇了半晌,方弱弱道:“从绿绮红箩到纪流苏,我还从未见过这样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古怪案子。”

“查案便罢了,还深更半夜往城郊的长生寺跑。”某人便伸出食指轻戳了下我的额头:“你就不怕下一个变女鬼的是你?”

“我又没有怨气……”我捂着脑门嘀咕道,“不过,我倒是发现了这四个女鬼的一个共同点:她们都是从教坊司出来的。”说着眼前一亮,从他胸前抬起头来,“你跟我说说,金陵的教坊司,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教坊司么,明面上说是礼部培养歌舞艺人的所在,实际上是官妓的摇篮,污秽不堪的所在。”秦朗说罢,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你若敢动了混进教坊司的心思……”

我被他盯得有些心虚:“怎样?”

“我就一根绳子把你拴在屋里,哪儿也不让你去!”他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说到做到。”

一场本应小别胜……那什么的重聚,结尾部分却并不那么完美。

好怀念淮安城里那个含情脉脉,对我百依百顺的秦朗……

他走后,姑娘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弯清冷的月牙儿,有些哀怨地想。

想起前世“爱情专家”唐薇薇小姐曾对我讲解过的,关于爱情的奥义:

如果说婚姻是女人爱情的坟墓,那么接受了一个男人的告白就算你半截入土。他追求你而不得的时候,你就是清晨挂着露珠的一朵红玫瑰,是他心里完美的所在;一旦成了他的女朋友,红玫瑰就变成了廉价的红富士,他随时可以咬一口;待到你成了他太太,那么恭喜你,你终于把自己作成了他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他曾经思慕而不得的白玫瑰,却依旧是他床前的明月光。

真令人伤感……

正当姑娘我纠结一夜,终决定听秦朗的话,不再去管女鬼的案子时,我本以为要消失几日的李雷,却无比敬业地再度出现在我家门口。

“李捕头……”望着他一条绷带将右臂吊在胸前的样子,我心中颇为愧疚,“伤得严重么?”

“皮外伤而已,不碍事。”他无所谓地一挥手,“金子和老郑也都伤得不重,冷公子不必担心。只是金子受了些惊吓,只怕要在家养上几日了。”说着,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瞪了一双圆眼问我:“那晚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冷公子你的是?”

“啊,哦……”我迅速思量了一下,“一个江湖朋友,碰巧也去探平安寺,真是……巧了。”

李雷便又堆起了满脸的崇拜,“冷公子交友广博,身边奇人辈出,佩服佩服!”说着习惯性想要向我抱拳,却不慎牵动了受伤的右臂,不禁一阵龇牙咧嘴。

我赶紧让了他到前厅坐下,“李捕头急匆匆赶来,找我有事?”

“啊!是啊!”李雷一双眼立时炯炯,“死在纪流苏床上那男子,我们知道是谁了!”